內地快遞新規今起實施 拒絕送貨上門屬違規 洩客戶信息可罰十萬

內地第一部專門針對快遞業的行政法規《快遞暫行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自5月1日起施行。《條例》規定快遞員不能拒絕送貨上門,而對洩露客戶信息者,則可最高處10萬元人民幣罰款。

原文:香港01